维持试验程序
维持试验程序
定级试验合格的产品,应按产品技术规范规定的维持周期进行该等级的维持试验。 维持周期分I、II组(表2. 2. 4)。维持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:
①确定允许失效数c。
②根据产品已试验合格的失效率等级及允许失效数由表2. 2. 4查出所需要的总试 验元件小时数了。
③根据总试验元件小时数确定试验样品数n及试验时间^
④按规定条件(额定或加速)进行试验,直到累计的元件小时数等于T为止。
⑤将试验中出现的失效数与允许失效数c相比较,若『<^则维持试验合格,若r> r则维持试验不合格。
⑥维持试验合格,则应继续按产品技术规范规定的维持周期维持;若维持试验不合 格,则应重新进行定级试验,确定其失效率等级。
⑦重新确定失效率等级时,应将该产品从首次定级试验起的全部试验数据(包括维 持试验不合格的数据)进行累计。根据累计的试验元件小时数及累计的失效数由表2. 2或表2. 2. 3确定产品的失效率等级。